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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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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克金而水神叠叠。灾不能侵。
原注 火有水制。故不为害。
土困水而木旺无妨。
金伐木而火荧何忌。
原注 以木制土。以火制金也。
鲍注 玄空之法。不以生克为吉凶。而以得时失时为吉凶。得时者。生我吉。克我亦吉。失时者。生我凶。克我尤凶。如艮交震巽。七运无碍。破武遇弼。兼贪反吉。贪若兼巨。尤须震巽。文兼武破。要用弼星。此因时补救之大旨也。
章注 此节申言生克制化得宜之妙。必须形气兼看。方得制化之精微。如形合而气不合。或气合而形不合。稍有偏胜。制化虽得。亦见荣枯。现势之必然者也。
祖绵按 鲍注允。凡到山到向。虽克亦吉。上山下水。虽生亦凶。
吉神衰而忌神旺。乃入室而操戈。
原注 吉不当令。忌反当令。故有操戈之暴。若山下水。水上山。两相冲克。亦如以断。
凶神旺而吉神据。直开门而揖盗。
原注 复接上二句。制神失令。忌神当令。犹开门揖盗何所用耶。
鲍注 忌神凶神。三七也。忌神言山上排龙。凶神言水里排龙。旺谓强旺。非生旺也。制神吉神主当元生旺说。生旺方之山水弱而小。三七方之山水强而大。其应如此。
章注 克我者。谓之忌神。制神即克制我之神也。旺者强也。衰者弱也。制克无权。定见操戈之患。吉不敌凶。自有揖盗之灾。要之一贵当权。诸凶咸服。众凶克主。独力难支。此亦扶生制克之一法也。
按 鲍注以三七为忌神凶。神误也。如酉山卯向。辛山乙向。以三七运为旺。三运向上三七双至。七运则坐山三七双至。又卯山酉向。乙山辛向。亦以三七运为旺。三运山上三七双至。七运向上三七双至。皆为旺山旺向。总之合时则震庚会局。文臣而兼武将之权。失时则兑位明堂破震。主吐血之灾。此三七须以活泼泼断之。
重重克入。立见消亡。
原注 既不当令。又遇重重相克。故有立见消亡之祸。
鲍注 克入指衰败之气。言阴宅向首峰峦三叉水口。皆衰遇败。立见伤丁。阳宅向首门路。俱属衰败。先破财。后伤丁。
按 克入本吉。奥语曰。生入克入名为旺是也。鲍注以克入指衰败之气言。与奥语不合。惟重重克入。则克制过甚。虽生旺亦作衰败论。此过犹不及之妙理也。
位位生来。连添财喜。
原注 若更当元。又重重生入。美之愈美。故有连添财喜之庆。
鲍注 生生旺也。阴阳二宅。向首水口门路等。迭见生气旺神。故主添丁发财。
按 生来即生入。如天盘生地盘。向首生中宫。城门生中宫。向首双星亦自相生。方合位位相生之说。
不克我而我克。多出鳏寡孤独之人。
原注 他既不来克我。而我反去克他,亦犹生出克出之义。
鲍注 克、衰败也。水上排来。虽得一二吉神。山上排龙。俱属克气。出鳏寡孤独。是指山地言。
按 克我者。为克入。吉。我克者。为克出。凶。鲍注以山上水里立说。误矣。详下。
不生我而我生。乃生俊秀聪明之子。
原注 不生我而我自相生。虽不当元。亦生后秀聪明之子。至当令时必发矣。
鲍注 生。生旺也。水上排来得一、二吉星。山上排来。不止一二吉星。故主生聪明之子。合上文参观。可见人丁为重。我。向首也。同类家人左右二爻也。
按 原注非。鲍注更谬。谛语曰。从外生入名为进。定知财宝积如山。从内生出名为退。家内钱财皆尽费。生我者。从外生入也。我生者。从内生出也。原文似有伪字。章作生我家人。恐系原文有书。而妄自增窜。鲍注亦然。然生入克入。生出克出。若向首一星得令。虽生出克出亦无咎。若向首一星失令。虽生入克入亦凶。
章注 生则不克。克则不生。阴阳五行。自然之理也。所云位位重重。指门方水口而言。门方水口有生入克入之利害。同类家人。指干支卦爻而言。干支卦爻。有正克旁迎之吉凶。一生一克。一正一旁。应验各殊。读者当察五行之性情。山水之形势。去来得失之间。趋生避死迎旺去衰。自无死伤孤寡之患矣。
为父所克。男不招儿。
原注 被当克阳星所克或破碎。皆有此患。
按 父。指向首言。男指向首旁宫也。向虽吉。而旁宫应有水处反无水。其气不通。即作男不招儿。
被母所伤。女不成嗣。
原注 生旺处被水冲断。或衰败方有冈路直冲。则女不能成荫。
鲍注 此四语指两卦夹杂言。如乾杂震巽。即为父所克。三四夹七。即为母所伤。金克木。长子难招。土克水。仲子必亡。木克土。少男有厄是也。
按 母指坐山。女亦指山之旁宫言也。山上形势虽吉。但旁宫应有山处而反无山。其气阻塞。即作女不成嗣。原鲍两注均有语病。章注较胜。惜未能慨乎言之尔。
后人不肖。因生方之反背无情。
原注 言生旺方来龙反背而去。或生旺水去反跳者。皆是。
按 生方之生。与生入生出之生字异。生者。如一运排水处得一字为旺。二字三字为生。若生方水形反背。皆主后人不肖。
贤嗣承宗。缘生位之端拱朝揖。
原注 生位有情端拱朝揖。虽不当元。亦生贤嗣。
鲍注 旺主当时。生主将来。故后嗣全赖生方之山端拱朝揖。不可反背无情。
按 位指山之形势。如一运排山。遇二三等字。形局端拱朝揖者。主产贤嗣。
章注 木受金克。长子难招。水被土伤。次子无嗣。皆指玄空而言。非指方位。朝揖反背。言山水之情形。生方旺方。言挨星之得失。生方果有真情。相同并有朝揖情形。儿孙定多贤良孝友。此因形察气。因形求形之法。总之。必兼形气理以推休咎。方一毫不爽耳。
我克彼而反遭其辱。因财帛以丧身。
原注 水本以克我为旺。而我反去克他。故有因财帛丧身之应。
鲍注 山形乖戾。势如逼近。适山上之星克制水里之星。一失运必有是应。
按 原注是也。财帛指水言。我克彼系克出。反字章本作是也。鲍以山形释之。非当。因此句言水。下句言山也。
我生之而反被其灾。为难产以致死。
原注 我不当令。而反生彼。彼不当令。反以生旺之星下水。故有此应。
鲍注 此亦指山形凶恶 碎言。山上之星。适生水里之星是也。
按 原注是也。我生之。即生出也。生出故人丁稀少。然到山到向之地。山上水里。不论克出生出。只要令星到山而有山。到水而有水。主财丁两旺。若一失运。此四句方有应徵。读者不可以词害旨。
章注 生之太过。反主死伤。克之太急。反遭其辱。均由形气乖戾之故。所谓过犹不及者此也。
腹多水而膨胀。
原注 坤为腹。遇坎水重重。不当令者应。
章注 坤为腹。为土。土衰不能制水。自有膨胀之病。
鲍注 坤为腹。坎为水。土败不能制水。故主腹疾。
足以金而蹒跚。
原注 震为足。被金克而不当令。故有蹒跚之应。
鲍注 震为足。遇六七克之。故主足跛。
章注 震为足为木为肝。肝主血。受乾兑金克。则木坏肝伤。主足跛吐血之证。(按此段与下兑位明堂破震一节并注)
祖绵按 天盘二申。加临一上。六戌加于甲上。若失元。或方位形势险恶。亦主足疾。因申戌亦西方金气也。
巽路水宫缠乾。为悬樑之犯。
原注 或水或路。巽乾相冲气。乾为首。巽为索。如不常元。故有悬樑之厄。
按 旧作巽路水宫误。巽路与下兑位不叶。水宫与明堂不叶。且水宫两字易误作坎宫解。今据章本校正。原注巽为索。此说不典。说卦传。巽为绳直。若水路绕乾。虽当元而形势相躔者。亦主悬樑之厄。然不躔无咎。
兑位明堂破震。主吐血之灾。
原注 明堂。聚水虚也。兑以震为明堂。兑在下元。阴阳相反。两敌为难。兑为口为血为肺。震为肝。兑被震水冲破。肺肝两伤。故有吐血之厅。
鲍注 山得三。水得七。恰逢向首是也。
按 上文四六。合十本吉。而凶者为躔故。此三七亦合十。本吉。所谓凶者。由于破也。原注近当。惟兑在下元。阴阳相反。此说有疵。
风行地而硬直难当。室有欺姑之妇。
原注 坤为老母。如姑。巽为长女。如妇。形来硬直。如值失令。以巽木克坤土。故家有欺姑之妇也。如当元则减?。
章注 巽为长女。坤为老母。风行地。则坤母受制于巽女。更兼形势硬直无情。故有欺姑之妇。
按 此句重在硬直两字。因形察气也。全段皆类此。风地为阴神。原非吉占。
火烧天而张牙相斗。家主骂父之儿。
原注 乾为天。为父。离火来克。其形更如张牙相斗之状。必生骂父之逆子。失元者应。
章注 乾为天。为父。为金。受克于离火。更有张牙不逊之势。必生不孝之儿。此种大关风化。全在立穴定向之际。斟酌得宜。苟能挽逆为顺。实有功于名声也。
按 家主之主子。他本作生字。是也。此节重在张牙相斗。故生不孝之子。章注以立穴定向之际。斟酌得宜。犹言避去形势险恶也。六九同宫。若不张牙相斗。得本元之旺气。则为丁丙朝乾。贵客而有耆耄之寿是也。
章注 此节总言相克之利害。腹胀吐血。欺姑骂父。皆形气相克之应验也。读者当细心思考。宜兼形气。方得九星八卦之棈微耳。
两局相关。必生双子。
原注 即静一局。动一局。皆得当时生旺。或辛戌二峰。连在六七运中。乙辰二峰。连在三四运中。亦生双子。此即??支兼十出之义。
鲍注 孪子 。双产也。两局相关。两卦会局也。如立向在阴阳交界。或两卦骑缝处。必一吉一凶。两局皆吉。故提孪子。两局皆凶。亦应祸不单行。一吉一凶。有见吉不见凶。有吉凶并见者。须细细详之方?。
按 鲍注误尽苍生。阴阳交界。尚有替卦之可用。骑缝处阴不是阴。阳不是阳。戾气所钟。岂有吉之可言邪。飞星赋曰。岂无骑线游魂。鬼神入室。更有空缝合卦。梦寐牵情。此其明证。两局相关者。即双山双向也。天玉经曰。双山双向水零神。富贵永无贫。家大人地理辨正抉要曰。双山双向者。如现在二运。用丑山未向。为到山到向之局。而向上有水。又为零神。其地无休咎矣。倘坐山之后。又有大山。向水之前。又有明水。局势宽大。故以双山双向形容之。言到山者不止一山。到向者不止一水也。则其地之富贵可卜。然此言必生双子。则当以山局为断也。
孤龙单结。定主独夫。
原注 如乙辛丁癸之类。惟一字上来脉懦弱。故主单传。
鲍注 孤龙。一吉之龙也。不能兼他卦补救。故有独夫之应。
按 理气合。而形势孤单。虽到山而丁气亦不旺。此谓峦头不真。而理气收效亦微也。章采可采。
章注 两局指承气收水而言。孤单指地气形势而言。此节专言龙水阔狭厚薄之应。
坎宫高塞而耳聋。
原注 下元坎方高塞。应主耳聋。
按 原注以元旦盘坎方立说。误。此坎字以流行之气言。细参章注自明。不独高塞耳聋。如次方有风吹刦。亦患此症。
离位摧残而目瞎。
原注 上元离位推残。或建厕。皆主损同堕胎。
按 原注以上元离位言。与上句之误同。离位摧残固凶。或是方有红屋。亦主目疾。玄机赋曰。离位巉岩而损目是也。
兑缺陷而唇亡齿寒。
原注 下元兑方缺陷。或水冲败。皆主缺唇音哑口喉诸病。
按 原注删去下元二字。其意始明。玄机赋亦曰。兑不利欤。唇亡齿寒。艮伤残(章作破碎)而筋枯臂折。
艮伤残而筋枯臂折。
原注 艮为脾。为背。为手。为足。为鼻。下元艮位伤残。故有臂折筋枯之应。
按 原注亦应删去下元艮位四字。玄机赋曰。艮非宜也。筋伤股折。同此。
山地被风。还生疯疾。
原注 山艮地坤皆属土。若失元。而被巽木来克。故有风疾之应。
雷风金伐。定被刀伤。
原注 震雷巽风。皆属木。若失元而被金克。定主刀斧之伤。或遭兵惨。
章注 坎耳离目。艮手震足。皆兼形气以占休咎。所言卦理。是玄空变易之卦理。非南离北坎之定位。读者切勿误会。如坎方高塞。定主耳聋。离位伤残。必多目疾。兑取象于目。缺陷则唇亡齿寒。艮取象于身。破碎则筋枯臂折。艮坤为土。巽风吹刦。风疾难逃。震巽为水。乾兑金伤。刀兵必至。种种均由纵横颠倒。相冲相射。形气之所应也。
家有少亡。只为冲残子息卦。
原注 我生者为子息。若子息位被冲伤损。破每主少亡。
按 子息卦章注详。原注以我生为子息。殊误。下节同。
庭无耋耄。多因裁破父母爻。
原注 生我者为父母。若父母卦位破碎。则家无尽老。或中元乾位损者。亦如是。
鲍注 如乾卦。乾为父母。戌亥为子息。乾坤为父母。震巽为长。坎离为仲。艮兑为季。俱为子息。父母破损。家无耄老。子息破损。室有少亡。冲残攻破。皆言受克也。
章注 乾坤为父母。六卦为子息。此八卦之父母也。诸卦自为母。三爻为子息。此一卦之父母也。玄空之父母子息。则又以变易干支者为父母。以何位何宫倒地翻天者为子息。冲残攻破。言生气之受克耳。
漏道在坎宫。遗精洩血。
原注 遗精洩血。肾经下体之病也。上元坎方有漏道。则男主遗精。女主洩血也。
章注 水分两处曰漏道。非分滨分枝之谓也。坎为水为肾。主精血。是方有水倾洩奔走。便是肾气不固。自有遗精洩血之病。其餘颠病风狂。皆言因形察气之法。
按 原注以上元坎方立说。捨流行之气而不顾。与理气不合。
破军居巽位。癲疾疯狂。
鲍注 破军非兑卦也。言欹斜破碎。形似金星。巽上逢之。故出颠狂也。
开口笔插离方。必落孙山之外。
原注 离主文明。峰宜尖秀。故曰文笔。官星。徜破碎而开口。虽有文而不中。故有落孙山之应。
离乡砂见艮位。定遭驿路之亡。
原注 艮为山。为岩壁。徜此方有反背离乡砂。更过失元。主流亡于外。或山脚驿路之旁。
鲍注 砂形向外反抱曰离乡。艮为径路。此砂见于艮位。故主客死。
按 此段坎巽离艮。在五运以南离北坎。东南巽。西北艮之定位断。其他各运。则以流行之气推之。然漏道。破军。开口笔。及离乡砂。若斯山形水势。有一于此。即非吉地。弃之可矣。但此据五运而言也。坎为漏道。又逢漏道。阴过甚矣。巽为风。破军体形。是金克木。风颠生矣。开口系兑形。以火克之。则不能成名矣。离乡砂系砂飞窜者也。说卦传曰。艮止也。又艮为山。为径。飞窜则山不止。故有驿路之应。此两句宜从章本。
金水多情。贪花恋酒。
原注 坎为中男。兑为少女。主男女多情。坎为水。为酒。兑为金。为娼。水性淫荡。值失元之时。故有贪花恋酒之应。
按 一七生旺时金水相生吉。衰败时遇之。方有此应。飞星赋所谓破近文贪。秀丽乃温柔之本是也。
木金相反。背义忘恩。
原注 上文七运而用一白。此则一运而用七赤。为运之相反失令。金主义。故曰背义忘恩。无取用。
鲍注 金。兑也。水。坎也。水。震也。兑为少女为密。坎为淫为酒。多情如砂有抱肩挨背等形。木为仁。金为义。相反。形向外也。此皆形体不整。故有山应。
按 旧本木作水。似涉上而误。今从章本校正。原注据误本而解。非是。鲍注以水木金三者合注。亦界限不清。细参章注。其理自悟。
震庚会局。文臣而兼武将之权。
原注 震甲为文士。庚为武将。若上元震山庚水庚峰。向水兼收。即三阳水向尽源流之义。下元兑山震水甲峰。亦主文武全备。失元不应。谓为金木交併。
鲍注 山三水七。或山七水三。得时皆有此应。
按 一卦三山分天地人。玄空之理。不能相混。此言震。系震之甲卯乙三山也。震庚即甲庚。而含有卯酉与乙辛也。震为玄黄。为皆。旉有文章之象。原注以震甲为文士。误。兑为毁折。为附决。武人之象。原注庚为武将。亦误。章注以震为天禄。庚为武爵。以丛辰释卦理。家法不合。史记日者列传丛辰家与堪舆家本殊途。术士不察。混而为一。傎矣。
丁丙朝乾。贵客而有耆耄之寿。
原注 下元九八七六逆排父母。主八十年之久。故主贵寿。上元不应。
鲍注 离为南极主寿。乾为贵客。山上六。本遇九。得时者应。
按 丁丙离宫二山。不言午者。此据人地而天在其中矣。乾为戌乾亥三山。惟其中有至理。乾午加临。则火克金。虽贵死无耆耄之寿。丙戌加临。为火生土。亥丁加临。为水火既济。方主贵客而有耆耄之寿。原注以下元九八七六。逆排父母。章注以丁为南极。丙为太微。均皮傅之谈。
天市合丙坤。富堪敌国。
原注 天市。艮也。合丙坤即二一九八进气。或坤山坤向坤水流之类。故曰富堪敌国也。
鲍注 八九排在水上。又二来合十。故有此应。
按 艮宫丑艮寅三山。离宫丙午丁三山。坤官未坤申三山。地元龙丑未临丙。天元龙艮坤临午。火土相生。主富敌国。若人元龙寅申临丁。寅申一冲。丁又克申。寅。虽到山到水。木火通明。主出贵显。非富格也。
离壬会子癸。喜产多男。
原注 离水至壬而止。子癸进气。即支兼干出最豪雄也。在上元主多男丁盛。
鲍注 离为喜。九一为正配。故主多男也。
按 离宫丙午丁。坎宫壬子癸。中男中女。火水既济。故多男。原注以支兼千出大误。鲍注以离为喜。亦臆断。说卦传曰。离其于人也大腹。此多男之兆。玄空秘旨。以此段为最难解。故同宫加临。仍与本宫有关。紫白诀曰。又当与本宫原坐星杀合论。是也。章注亦未明晰。
金水多情。木金相反。是言玄空之金木。非西金东木之方位。震为天禄,庚为武爵。玄空会合,文武全才。丁为南极。丙为太微。果真情朝拱。主贵而多?艮为天市。本主财禄。又得火土相扶。故富可敌国。离壬子癸会成既济。主多男庆。然必体得其体。用得其用。方有是徵。若拘拘于呆法者。百无一得也。
四生有合人文旺。
原注 上元一二三四之山。有九八七六之水。配成合十之数,下元六七八九之山,有四三二一之水。配合一六二七三八四九生成之数。主旺人文。
鲍注 寅申巳亥四生方之山。挨着吉星。主旺人文。
按 原注误。四生者人元龙之寅申巳亥也。木长生在亥。火长生在寅。金长生在巳。水长生在申。人元龙之向。寅与亥合。八六同宫是。巳与申合。四二同宫是。章注此段立说欠严。
四旺无冲四宅饶。
原注 四旺即上元九八七六。下元四三二一之水。无有冲破。故主田宅富饶。如失运即有山上龙神下水之患。
鲍注 子午卯酉四旺方之水。挨着生旺。主饶田宅。虽为临穴之大旨。实挨星进一层法也。
按 四旺。鲍注以子午卯酉释之。是也。水旺于子。木旺于卯。火旺于午。金旺于酉。子午冲。酉卯冲。若立四旺之向。三九同宫。木火通明。一七同宫。金水。清秀即无冲之谓也。上句言人文旺。此句言田宅饶。作者不过取对仗而巳。然四生得令。可旺人文。可饶田宅。四旺亦同。鲍注分两层立说。斯以辞害旨矣。
丑未换局。而出僧尼。震巽失宫。而生贼丐。
鲍注 坤为寡。艮为阍寺。故出僧尼。震为守。为草莾。动而不正。有贼象。巽为近市利。卑而不正。有丐象。二语当兼形体言。
按 丑八未二。如二运之丑山未向。坤上天盘八。向上飞星为二八。又八运未山丑向。山上天盘二。山上飞星为二八。到山到向。主财丁。惟其家喜与僧尼为侣。为二运坐空朝满之地。而用此向。主出僧尼无疑。换局者。犹言不当局也。震三巽四。如四运之酉山卯向。山上天盘二。向上飞星为九四。上山下水。本为不吉。兼以四加震上。即为震巽失宫。主生贼丐。因说卦传震为决躁。巽为进退。为不果。失令皆丐之象。
南离北坎。位极中央。
原注 南北为中天立极之所。八卦之父母。其最力厚。能管诸方。故配合之道。以天地为定位也。
鲍注 坎离二卦。得乾坤之中气。合时者至贵。
按 五运立子山午向。癸山丁向。向上天地盘九。山上天地盘一。向上飞星为五六。五即九之寄宫。山上飞星为四五。五即一之寄宫。中宫飞星亦为九一。此南离北坎。各得其位。天王经曰。午山午向午来堂。即此之谓也。
长庚启明。交战四国。
原注 长庚。西也。启明。东也。东在天地之左。为阳为生。主贵。即日之东升。升则处处皆得阳明生旺之气。西在天地之右。为阴为死。主夜。即日之降也。降则处处皆昏暗阴惨矣。四面八方。此阳彼阴。此阴彼。阳。山水匹配交媾之准此。
鲍注 兑为长庚。震为启明。合时用之。主出武略之人。
按 五运之卯山酉向。天地盘向上为七。七长庚也。山上为三。三启明也。向上之飞星为五一。五寄于兑。金水相生。山上之飞星为九五。五寄于震。木火通明。故主出武略之人。
健而动。顺而动。动非佳兆。
原注 健者。龙也。顺者水也。若龙水皆得时令之阳。阳为生旺。宜于龙脉之主动。水主静也。受时令之阴气。今亦反阳。是独阳不生矣。故曰非佳兆也。
按 原注以健为龙。顺为水。误。章注玄妙。术者不能领会。说卦传曰。乾。健也。坤。顺也。乾天坤地。自乾当作向。坤当作山。向动山静。今水动而山亦动。阴阳相失。此指双星会合于向首言也。奥语曰。顺逆行。二十四山有火坑。火坑者。即动非佳兆之谓也。
止而静。顺而静。静亦不宜。
原注 脉之止处。亦得时令之阴气。盖入首最要生旺。而与水皆阴。是孤阴不生也。故曰不宜。
鲍注 乾健坤顺。艮止巽入。不宜冲静宜安静。此以动静审吉凶也。
按 鲍注以艮作止。巽作入解。非是。此止字当是健字之误。健宜动。今则反静。此山静而水亦静。阴阳相失。此言双星会合于坐山。故静亦不宜。
富并陶朱。断是坚金遇土。
原注 下元六七之山。而遇神水。为水之生入。主富。或六七之山。而遇艮水亦然。此即六七八之山一片是也。
按 坚金。乾也。如六运立甲山庚向。兑宫天盘八。向上飞星为六二。若向上又有水放光。吉不可言。即坚金遇土之谓也。
贵比王谢。总缘乔木扶桑。
原注 即上元震山而配兑水。或艮水。主富贵。即三四。辅扶是也。
按 原注以上元震山而配兑水。指三运之卯山酉向言也。因震为木。又原注或艮水三字。艮方排水系二。在三运二为休气。不吉。乾方排水为四。为未来之气吉。似或艮水为或乾水三字之伪。
辛比庚。而辛要精神。
原注 辛庚虽属同卦。然有顺有逆。所用不同。故有遇庚固吉。而遇辛更精神百倍也。
按 原注含混。章注亦然。鲍注似是而非。兑宫庚酉辛。辛比酉。酉比庚。中隔酉。故辛不能比庚。此言辛比庚者。如三运立乙山辛向。向上庚酉辛有水。庚字之水。不可较辛字处为大。酉字亦然。不言酉者。包括于庚辛之中故也。辛要精神者。言辛方之水。较庚方更要有精神。此示向首用水之法。详见 子地理辨正抉要。奥语第八裁屈曲流神认来去解。及天玉经水上排龙照位分。兄弟更子孙解。青囊序水交三八要相过解。
甲附乙。而甲亦灵秀。
原注 此言震卦一宫。总要从父母而来。即三阳一宫之义也。
鲍注 辛庚皆兑。甲乙俱震。四向各有所宜。辛略胜。庚。甲不逊乙。合下壬癸丙丁方。言罗经立向。随时不同。举四正以例四维。学者融会贯通之可也。
按 章本亦作益。义胜。甲乙虽同宫。中隔卯。亦不能附。此言四六运立庚山甲向。甲上之水。如放光蕴含。则吉。倘乙上之水反大。即犯阴阳差错之病。甲益灵秀者。言甲方之水。须较乙水为灵秀也。餘同上。
癸为玄龙。壬号紫气。昌盛各得有因。
原注 癸旺本宫。壬顺对位。各有顺逆不同。元有六甲之辨。故曰各有因也。
鲍注 癸壬各有宜用之时。非癸向为吉。壬为凶。亦非壬向为吉。癸为凶也。故曰昌盛各有攸司也。
按 原注癸旺本宫。壬顺对位。大悖玄空之理。鲍注是也。元龙紫气。虽为吉曜。然用非其时。亦作凶论。盛衰之因。由于挨排顺逆。逆则昌盛。顺则衰败。故曰。昌盛各得有因。
丙临文曲。丁近伤官。人财因之耗乏。
原注 丙杂巳。巳为文曲。丁杂未。未以火生土。为伤官。龙水有犯此者。人财散耗乏之应。龙杂主丁。水杂主财也。
鲍注 五运丙向。四运丁向。皆人财耗散之局。伤官。五黄也。近。邻近也。
按 此言坤壬乙一诀。丙兼巳。是为文曲。丁兼未。火生土。我生者为子孙。子孙即伤官食神是也。此种子平术名。不宜施于卦理也。然兼之得宜。如六运之壬山丙向。到山到向。何致人财耗乏。原鲍两注。不知替卦之妙用。章注虽知之。亦祕而不宣尔。
章注 有合无冲。即彼此生生。无冲射反伏也。东木酉金。南离北坎。言四生四旺。各得其宜也。健动止静。谓干支卦爻清纯者为静止。错杂者为动健。论山水则以形动者为动。形静者为静。所谓行乎不得不行。止乎不得不止。气势两兼。方是真动真止。王谢陶朱。皆言砂水峰峦体用兼得之妙。甲乙庚辛。不拘来山去水。方位干支。须归一路。如丙杂巳。丁入未。不知挨星妙用。而又出卦。自有偏枯耗散之病矣。
见禄存瘟疠必发。遇文曲荡子无归。
原注 此二句。总结上文。若龙水杂。此应于三碧四绿运中。
值廉贞而顿见火灾。
原注 值五黄运。在中央为土。在外即廉贞火也。
逢破军而多亏身体。
原注 火克金也。以上皆因夹杂之故。至其元而应。
鲍注 禄存。三也。文曲。四也。廉贞。五也。破军。七也。非时而向上逢之。其应如此。向可忽乎哉。
按 此四句日见。曰遇。曰值。曰建。四字当重读之。非禄存为瘟?。文曲为荡子。廉贞为火灾。破军为疾病也。如三运见禄存。四运遇文曲。五运值廉贞。七运逢破军。皆本运之吉星。又如二运排水有水而见禄存。三运排水有水而遇文曲。四运排水有水而值廉贞。六运排水有水而逢破军。皆为未来之旺星。此言见遇值逢者。在休咎时。年月紫白。与原造之地盘。及专临之天盘。若禄存再见禄存。文曲又遇文曲。廉贞又值廉贞。破军又逢破军。方有此应。
四墓非吉。阳土阴土之所裁。
原注 四墓辰戌丑未。乃戊己寄旺之所。阳戊寄未辰。阴己寄丑戌。四墓有生旺时。便以为龙。有衰败时。便为消水。俗师止知用于水口。而不知亦有叩金龙之动时也。惟犯乙辛丁癸之位。则每多消索。用者须知所忌耳。
按 辰戌丑未。四墓也。木墓于未。亥卯未合木局故。火墓于戌。寅午戌合火局故。金墓于丑。巳酉丑合金局政。水墓于辰。申子合水局故。盖首一字寅申巳亥四生也。中一字子午卯酉。四旺也。下一字辰戌丑未。四墓也。四墓皆阴。原注以戊己寄官释之。非是。凡天盘辰戌丑未墓加临于墓上者。为阴。甲庚壬丙加临于墓上者。为阳。阳顺阴逆。阴吉阳凶。原注谓犯乙辛丁癸之位。此以兼向释四墓。殊谬。鲍注亦同此病。
四生非凶。卦内卦外由我取。
原注 四生本吉非凶。若在卦内则吉。卦外则凶。无有一定。总以得时为吉。悖时则凶。惟在人之合令。取用配合图书而已。
鲍注 辰戌丑未四墓支向。俗谓不吉。然有时大吉。寅申巳亥四生支向。俗谓无凶。然有时大凶。皆须以运为准。且四墓四生。最易出卦。有杂乙辛丁癸甲庚壬丙而凶者。亦有兼之而反吉者。须辨明卦内卦外。然后取用之可也。
按 四生。寅申巳亥也。五运之寅申申寅巳亥亥巳山向。皆凶。其他各运。乙辛丁癸加临于天盘者。则吉。因寅申巳亥皆阳。乙辛丁癸皆阴故也。卦内指地盘。卦外指天盘。由我取者取流行之气也。
若知祸福缘由。妙在天心橐籥。
原注 此尾句。以结通篇大旨。
鲍注 槖。冶器。喩砂水也。籥。管籥。喩九星也。道德经云。天地之间。其犹槖籥乎。注云。槖者外积以受籥也。籥者内管以鼓槖也。由是观之。必槖籥两备。方能造福。故曰妙在天心槖籥。天心即天心正运之一卦也。识得天心。方能特籥以寻槖。因槖以核籥。以此卜阴阳两宅。可无遗恨矣。学者勉之。
章注 此节专辨诸星之应验。必须测气象。辨九星。察形势。看远近。再推五行生克制化之理。吉凶消长之机。而言得言失。言祸言福。自能百不失一。阴土阳土者。借库自库之谓。卦内卦外者。得失之谓。读者须从天心颠倒之间。裁取得失。自无不当矣。
章注 青囊万卷。总不出体用二字。体有山水之分。用有得失之辨。体有移步之不同。用有随时之更变。用必依形而显休咎。体必因气而见吉凶。要之。体无用不灵。用无体不验。必须形气两兼。默审九星生克之理。以推休咎。方得体用之精微。此秘旨言体言用。缕析条分。阐发精详。无微不入。非深得青囊之奥。河洛之理者。焉能道其其双字耶。道先未无心道人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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