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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而不病 劳而不伤---析墨子税役思想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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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1: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墨子(约公元前468年至公元前376年)名翟,鲁国人,是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出身干小生产者阶层。墨子身处战国之初,亲见世俗奢靡, 战乱不断,人民困苦不堪,因此同情民众,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墨子》一书共71篇,今存53篇,篇篇都具有针对性,切中时弊。2400多年前墨子关于税役负担“费而不病、劳而不伤”的观点,今天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一、主张“常征”、“常役”,反对“厚作敛于百胜”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墨子的财政思想极具特色,强烈要求均衡政府与纳税入的利益关系,既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又兼顾纳税入的利益。

(一)、主张“聚财于官”,以实现政府的基本职能

儒家主张“藏富于民”,认为“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墨子则主张“藏富于官”国富是民富的前提。为什么要聚财于官呢?因为政府有各种客观职能和财政需要:“是以宫府实而财不散……故国家治则刑法正,官府实则万民富,上有以絜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为皮币,与四邻诸侯交接,内有以食饥息劳 ,将养其万民,外有以怀天下之贤人,是故上者天鬼富之, 外者诸侯与之,内者万民亲之,贤人归之,以此谋事则得,举事则成,入守则固 出诛则强”。

国家内外,天地上下的各种需要都可以兼顾,这就是政权集中、事权集中、财权集中带来的好处。“官府实”不仅有利干国家而且对大多数入是有利的。反之,如果财权分散,政府职能就无法实现。财权集中之后,关键的因素就是管理者的贤明,所以墨子提出“尚贤使能”,而不是无条件地集中财力。以上均是必要的开支,对于无用之费.则坚决取消。

(二)民众只能负担稳定、适当的税役

“官府实”的途径是正常的税役。墨子认为, 为了修筑城郭,征集民夫是必要的:正常的税收也不会引起人民的怨恨,但赋役过重,便会产生混乱。在这方面 墨子有相当精辟的论述:“(以其常)役,修其城郭,则民劳而,以其常正(征),收其租税 则民费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

墨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税役征收的可操作原则——“劳而不伤”、“费而不病”有机地协调了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常役”是民众应该承担的,也是国家存在的标志,因为“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全,不可以自守”。过分的税役则是“殚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造成“伤 民”,于国、于民都不利。墨子指出,当时百姓有三大忧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国家的统治者应该致力于解决这三大忧患:“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只有,“国家富 财用足”,才可能使“百姓皆得暖衣饱食”。这也是要靠国家赋税集中起来的财富来供应的。

“常征”是指国家法令所确定的定时、定量、正常的赋税征收制度。这种征收制度所规定的税率、税种、缴纳时间等 都应是国家根据当时百姓的基本收入情况确定的,所以百姓有能力承受,纳税之后 百姓的资财虽有所耗费,但不会成为他们不堪忍受的负担,晏婴曾提出:“籍敛不费民”,实际上赋税是对百姓财产的强制无偿征收,“不费民”是不可能的.只是费轻费重的问题。墨子首先肯定赋税费民这一容观事实。但他提出赋税不应病民。所谓“病”,是指百姓纳税以后 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无法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百姓所痛苦的,不是国家正常的税收.而是使他们的生活无以为继的额外横征暴敛。“常征”虽然百姓有所耗费 但仍然可以维持生计 在更好的外部环境中继续进行生产活动 所以是国家赋税应坚持的原则。

墨子指出:“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揭露了统治者为满足个人奢侈需要而横征暴敛的危害。

一是会加剧阶级矛盾.导致政治危机。国家横征暴敛把大量财富集中到统治者手中。王公大人无功而受厚禄过看奢侈腐化的生活,而百姓却被劫掠殆尽、饥寒交迫。这种尖锐的上下对立必然危及统治者政权的巩固。

二是会破坏生产.造成经济衰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厚敛使百姓饥寒而死,会毁掉大量劳动力——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另一方面,统治者奢侈腐化使大批男女劳动力脱离生产活动,为他们的吃喝玩乐服务,这也会严重影响生产发展。例如统治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故民寒,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故民饥 ”。统治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紝之事”。

墨子指出,统治阶级“厚敛”的原因是奢侈腐化。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超过正常生活需要的标准,需要大量财力和人力,只有横征暴敛才能满足,这就必然要破坏“以其常征,收其租税”的原则。

对于取得的税款,由于是百姓的血汗钱,必须节约。为此他一再强调“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每一项财政支出,要用合理的标准来衡量,凡支出过度.害多于利,必须大幅度节约,凡支出适当,利多于害,必须保持适度的规模。“诸加费,不加于民利音 圣王弗为”。“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

 (三) 通过征税“以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

儒家主张只征农业税“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不征税)“。墨子认为,农民耕田种地,向国家缴税,官员对百姓征敛财富,充实国库,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征课关市山林泽梁税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充实官府,实际上有保障手工业音利益的因素在内。

“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祀上帝鬼神”。

“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

“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殚其思虑之知.内治官府,外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故不敢怠倦“。

墨子主张多辟税源,含有积极财政的因素,他是从利民出发,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强国对于手工业者来说尤其重要。在墨子所处的时代,工商业比较发达,课及工商,收人必旺;工商业相对于农业来说,利润较高,课税不会伤及根本,符合聚财致强和“费而不病 ”的原则。

(四) 通过税收政策措施实现“兴利除害”

墨子的最高理想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采取合理的税收制度是其重要手段和衡量标准。

“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 不利人即止”。

“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

由此可见,合理、稳定的税负是“利人”的,税外收税(费)则是“不利人”的,是不可为的。民众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生产中,社会财富、税收才能增加,即“生财密而其用节,固本而用财则财足”。

(五)取之于百姓,用之于交通

墨子提出赋税要“反中民之利”,是指赋税取之于民,必须反过来用到有利于人民的事业上.兴办对百娃有利的事情。如果国家征集的赋税只用来供少数统治者享乐,丝毫无利于百姓,必然会引起人民的不满。墨子提出的赋税的4条用途.实际上每一条都是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的。墨子认为:古圣王敛财于民,不是为了个人挥霍,而是用来造船做车,发展水陆交通,由于这有利于人民群众,所以百姓虽然缴纳较多的资财,也并不怨恨。

古者圣王亦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已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齑而予之,不敢以为怨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

二、对建立科学的税收关系的启示

(一) 税收与政府职能

在古代社会中,政府职能虽然比较简单 但也是必要的,墨子对政府职能的理解比较全面,从国内谈到国外,从官府上层谈到下层,从政府内部谈到政府外部,从政治社会职能谈到经济职能。他认为,要实现这些职能,离不开由税收构成的大量的财政收入,由此,墨子推导出在古代社会中“宫府实”的必要性,社会越发展 越需要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税收的重要性也得到重新的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环境中的政府职能,税收的资源配置功能、收入分配功能和社会稳定功能得以确立。‘墨子是24O0多年前的一位有思想的手工业经营者,尚且认识到纳税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现代的工商经营者更应该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政府职能、社会发展的三者关系有清楚的认识。

(二) 税、费、役合理负担的标准

既然税、费、役是用于实现政府职能的,那么具体的负担标准是什么呢?社会环境不同,标准也不一样。现代人同样在寻找结论,墨子认为,徭没要注意“劳而不伤”,税收要注意“费而不病”。这客观上说明了负担标准问题。这8个宇是分析税役负担古今通用的原则,“劳”和“费”是税役的根本特征, 是纳税人无法避免的,“不伤”和“不病”则是政府所必须注意的一个界限,也就是说“伤”和“病”是税收负担的禁区,超越禁区对政府,对纳税人都是不利的。这与供应学派的“拉弗曲线”减税原理有相同的含义。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各类企业、个体户和农民的税费负担明显地违背了“费而不病”的原则,极大地影响了生产和生活,当前亟需进行的农村税费和“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改革,必须体现 “费而不病”、“劳而不伤”的原则。

(三) 税收的调节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弊”不仅是墨子的理想和目标,也应该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土的理想和目标,墨子首先主张通过税种的科学设置来调节经济活动,即通过农业税,关市税、林泽税来调节,生产者通过缴税来体现对财产和产品的所有权;其次通过确定合理的税负来刺激农工商业的发展,保护社会有利产业的发展。最后强调合理的公私消费,由生产部门提供实用简洁,成本低廉的产品。因此,税收在调节方面起重要的作用。先秦的管子、商鞅也十分重视税收的调节作用,商鞅曾把税收作为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和“农战政策”的重要手段。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仍然有“兴利除弊”的职责,对高消费要加重税收负担,对合理消费要减轻税收负担,对高收入者加重负担,对低收入者通过社会保障税加以保护,对资源浪费现象加以限制等等。

(四) 税费的用途

税收“取之于民 用之于公”是包括墨子在内的先秦思想家们的美好愿望。在古代财政中,皇室费用一直是主要的支出项目 以致于从奏汉开始划分公私财政(即国家财政和室室财政)来加以控制 ,但效果不好,难怪王安石会发出“以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理天下之财”的呼声。墨子主张把税收的大部分用于交通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从而增加税收来源,使经济发展与税收收入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这是十分明智的。当前的“吃饭财政”使地方财政能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只能通过机构改革来改变这一现象。通过提高行政效率 使财政更有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这种税收——行政——经济——税收的内在联系,现代入应该比古人有更清楚的认识。
发表于 2009-12-21 20: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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