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89|回复: 2

观梅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15 15: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于凶危也
发表于 2009-9-16 16: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书上的例子。怎么没有人发实例?
发表于 2009-10-30 19: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L这是书上的例子。怎么没有人发实例?
紫淇。 发表于 2009-9-16 16:16

是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九九易学网 ( 冀ICP备2022006500号 )

GMT+8, 2024-5-3 03: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