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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1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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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我从前的同事小王与小林。此二君与我同是我公司的股东。小王原有公司10%股份,小林拥有我公司5%股份,我拥有9%股份。小王小林均好色,玩女人。小王曾开“鸡店”数年,小林曾在广东做过“鸡头”。我公司是当地生意比较好的美发机构,持有股份的员工不但工资高,过年还可以分到数万元的红利。后来小王被派到我公司一间分店当店长,后来那间店生意好了,他和小林想独吞那间店的股份,就在他召开股东大会宣布要收购那间店时,我不想和他们争,而众股东不肯卖给他,后来我成了那间店的大股东,他们二人和另一个老乡股东退出。这是他们第一次败给我。三年后,他们想收购总店的股份,老总多次来找我,要把公司的30%股份低价卖给我,而事实上那间店是当地最好的店,公司的老总要低价卖股份给我的原因是小王小林想收购公司40%股份,而老总宁愿卖给我也不卖给他们。后来,老总把他们二人的股份都收回了。事实上,小王、小林的技术和口才很好,能力和业绩远在我之上,我在公司向来都是业绩最差的。这是小王小林第二次败给我。他们离开公司后,东奔西跑,居无所定。《了凡四训》和《寿康宝鉴》中记载,很多人很有才华,因为无德,折损福报,未能考中,反之,有些人虽然才华一般,但积有厚德,而衣锦还乡。人发不发达,富不富贵,跟能力、才华、学历,并无很大关系,厚德方能载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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