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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7-10 08: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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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長的話:
這篇文章據聞是 王永慶先生所說過的一席話,在網路上也流傳了許多年了,相信不少人都看過這篇文章才是。
因內容確實蠻值得您我自省,且電子報尚未分享過本篇文章,故,看到了就將它整理一下一方面收錄起來,一方面也和大家分享。
看到這四根火柴棒讓人聯想到近來常可以看到一些行車糾紛的新聞,常常只因為被按了聲喇叭或只是對方超車,就心生不悅以逼車報復甚至是拿刀砍人,其行為真的完全符合文章所說的四項。
只能說,有些人做事只看眼前不思後果,待事情發生後才驚覺後果並非自己所能承擔,但再怎麼樣的後悔,都已無法彌補所做錯的事了。共省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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