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管理规则(参考)
第一章 论坛宗旨
九九易学网旨在易学理论交流、易学研究、易学讨论,并提供相关的易学资料,兼为广大网友免费预测,欢迎广大易学爱好者来此研讨易学理论问题。本论坛不涉及政治、时评等内容。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九易学论坛的信息服务,保障九九易学论坛信息服务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网友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九九易学论坛信息服务的所有使用者、申请者和管理者均必须遵守本办法。 九九易学论坛其他管理办法不得同本办法相抵触。
第三条 本论坛名为“九九易学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
第四条 本论坛以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交流服务为基本导向,信息交流的范围涵盖学术、易理、免费服务,以及生活休闲、娱乐灌水等各领域。
第五条 本论坛最高管理机构为九九易学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论坛的重大事务。九九易学论坛管理委员会下设站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论坛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为维护论坛正常秩序,建设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性化论坛,净化论坛环境,严肃论坛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易学论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论坛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四章 版主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第二条 及时遴选精品作品,删除违反论坛规则的言论。
第三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四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会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五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版主权限干扰论坛其他版面建设。
第六条 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第七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管理员通报。
第八条 服务论坛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包括社区管理员、值班编辑和责任编辑,下同)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
第九条 配合论坛开展的商业活动,不得使用版主权限对社区开展的商业活动进行任何操作。
第十条 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第十一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一条 版主制度
1、版主的定义:版主是指经社区任命的正式版主,为所在版块的负责人。承担与主持该版块的日常版务、内容挖掘、规划发展和活动开展等全面管理责任。
2、版主的产生:
①、各论坛第一任版主由论坛管理委员会任命产生;
②、版主辞职时可向论坛管理委员会推荐版主接任人选,该人选将作为第一候选人由社区优先进行评定,评定通过则接任版主;若推荐人选未获评定通过,则由社区主持选拔新任版主;
③、如若版主辞职时没有推荐版主接任人选,则由社区召集版主团队推选新任版主;若由于版主团队意见差异明显而不能推选出新任版主,则由社区直接选拔新任版主;
④、若版主因为能力不足、不作为或者违反规定被免职,版主接任人选由社区主持选拔。
3、版主的权利:
①、站务的特权,删帖、移帖等;
②、开贴的特权,可以在论坛开设新的讨论版块;
③、获得网站其他信息的特权;
④、其他班主可以享受的权利。
⑤、拥有登陆管理人员、管理所属于版块,以及普通论坛用户的权限。
4、版主的义务:
①、积极对外宣传本网站论坛;
②、积极处理站务,热情指导新人,主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引导版面健康的讨论内容和气氛;
③、将优秀帖子列入精华或者置顶;删除好帖,广告帖;封存有争议的帖子;
④、其它应当由版主承担的职责。
⑤、以身作则,积极、认真、公正和负责任地执行论坛管理。
第二条 考核制度
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①、上站时间:每天登陆社区天数不少于1次;
②、论坛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不少于50次。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天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10个;
④、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
⑤、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⑥、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
⑦、组织纪律性;
⑧、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关系及协助精神;
⑨、履行其他义务情况。
2、论坛每三个月对在任版主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版主,论坛管理委员会有权免去版主职务。
第三条 辞职制度
版主辞职,论坛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同时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版主提出辞职,需在内部论坛提出申请,论坛将结合首席版主意见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 投诉制度
1、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论坛信息等隐秘途径向分管管理员汇报,或在管理论坛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社民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意见建议栏版主处理好投诉。
3、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社区信息方式向论坛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4、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社区信息或邮件等方式向相关管理员,也可在管理论坛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版主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5、版主对论坛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含值班编辑、责任编辑对帖子进行删除、封口以及违规人员的处罚;社区各类执行公告;社区合法广告;处罚改判操作等)存有异议时,可以社区信息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社区监督组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五条 加精和奖励原则
帖子加精标准:原创或转载的内容,有趣、有意义;能引发讨论、思考;有启示或教育意义;
1.加分奖励原则:
会员在各栏目板块,原创发贴分享自己的体验、心得和经验的,gei予2-5个威望的奖励;
内容详实、分析深入、有独到见解的可加入本版精华。
2.图片推荐原则:、
图文并茂的精彩好贴将会被推荐,管理员根据需要选择图片精美的帖子进行论坛首页展示,并给予一定的威望奖励,如已于第一类原则加分的,不再重复加分。
3.其他奖励原则:
各版块优秀会员和达人将获得在各节目频道和网站首页的多次推荐及参加部分网站活动外,并有机会参与节目录制等奖励。(达人评选标准请见附件)欢迎广大会员报告检举违规帖,让我们共同维护我们自己的友好和谐网上家园!同时特别感谢以往关注论坛和谐、检举报告违规帖的众多热心会员!
第六章 其它
1站长和管理员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站长和管理员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论坛各讨论版中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发帖人应承担一切因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2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3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4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① 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九九易学论坛\"或\"www.99yixue.com\"。
② 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乐蜂网(LAFASO.COM)论坛\"或\"bbs.tvj.com.cn/\"。
5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6本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九九易学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九九易学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论坛保留管理页面和用户名的权力。论坛各讨论版的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讨论版中的任意内容,请网友服从版主管理,如对管理有意见请通过站内e-mail向论坛管理员或本网站反映。
9九九易学论坛有保留修改并完善本总规的权利。
10参与本论坛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本规定的版权归九九易学论坛所有,同时负有解释权和进一步完善的权利。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禁言规则
第一条 禁言范畴和时限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主义制度内容,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经发现,永久禁言
2.辱骂本论坛及站务管理人员的文字信息、图片或其他电子信息。一经发现,永久禁言。
3.宣扬恐怖、淫秽、色情、反动内容,敏感性的话题以及按规定禁止讨认论的话题。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4.内容粗俗,恶意攻击,公然辱骂其他会员,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及涉嫌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的贴文。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5.发布传播或煽动他人进行诋毁、造谣、诽谤、污蔑其他会员。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6.未经他人同意,禁止泄露他人隐私,包括通讯地址或私人照片等信息。7 ^'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7.以任何名义召集、蛊惑、教唆其他会员结党结社的贴文;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8.破坏论坛环境,恶意诋毁其他会员或者横生事端的贴文;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9.以任何方式发布传播网站赚钱、变相传销等经济信息。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禁言半年,三次禁言一年。
第二条 禁言操作
1.根据本论坛系统操作设置,版主及以上的管理人员都具有禁言权限,为更好地把握和正确使用禁言权限,特对禁言权限作如下规定。
2.凡是会员在本论坛违反第一条第1、2规定的,版主可直接对其禁言,再报超版和站务管理员。并在所在版面发布禁言公示,公示的内容有;论坛注册名称、禁言理由、禁言时间。
3.凡是会员违反第一条第1至9条的,版主可先报超版,由超版作出禁言决定。并在所在版面发布禁言公示,公示的内容有;论坛网名、禁言理由、禁言时间.
4.如所在版面没有超版或超版不在线,可直接报站务管理员处理。
5.会员在多个版面违反第一条规定的,由第一发现的版面版主进行禁言处理,并及时通知其他版面对违反作出禁言的会员处理情况相互通报。同时在所在版面发布禁言公示,公示的内容有;论坛网名、禁言理由、禁言时间。
6.版主违反第一条规定的,禁言处理办法和会员同等。禁言操作由所在版面超版完成,同时在所属的版面进行公示。
7.高版及以上人员违反第一条规定的,由站务作出禁言决定,同时在相关版面进行公示。
8.遇到特殊性情况,站务管理人员直接对违反会员进行禁言操作。同时在相关版面进行公示,并通知所属版面的超版。
第三条 解开禁言
1.版主及以下人员禁言期满后,由所属的版面的超版作出解除操作并发布解除禁言公示。
2.高版及以上人员禁言期满后,由站务作出解除操作并在相关版面发布解除禁言公示。
第四条 禁言争执解决方法
1.版主及以下人员因禁言而发生的争执,由所在版面进行协调,协调工作由所属版面的超版主持,没有超版的版面由区版主主持协调。
2.高版及以上人员禁言发生争执由站务指定的相关版面进行协调,协调工作由区版主或坛主以上级别人员主持。
第五条 禁言公示和统计
1.凡被禁言的人员,不论级别大小一律进行公示,以求公平、公开、公正。
2.公示的内容主要有:论坛注册名称,禁言理由,禁言时间,所属版面,操作版主或相关的管理人员。
3.凡被禁言的人员不论级别的大小,一律进行统计,并保存统计资料。为以后使用人才提供参考。
4.统计的内容主要有:论坛注册名称,禁言理由,禁言时间,所属版面;多次禁言的人员还要统计禁言次数,每次禁言时间,每次禁言所属版面,每次禁言操作版主或相关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 禁言的奖励和处罚
1.对及时发现会员违反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禁言的有功版主及以上管理人员,所在版面的超版给予相应奖励,没有超版的版面由区版主奖励。
2.对会员及以上人员违反第一条第3至9款规定被禁言的,在开禁后一个月内不得提高论坛级别。
3.版主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论坛交给你的手中权限,擅自对持不同意见、见解和看法的会员进行禁言,违者给予降级处分,并要求公示道歉,以还论坛公正。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