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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常讲易的四个基本要素是“象数理占”,但查究这个论点的久远依据还真是困难,读《系辞》第十章仿佛看到了一点影子: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尚其占。」
白话过来是这样子——夫子说:“了解易变化法则的人,岂非知道世间的奥秘了么!《易》包含着圣人遵循的四项原则:说理论事时依据卦爻辞,举止行动时依据爻的动变意义,制造器物时依据卦象的内涵,算命决策时依据占筮指示。”
显而易见,这段话说的《易》之四项原则与后人所言易的“象数理占”四要素有本质的不同,后者更加教材化的分析了易的原理,其基本含义是:
象:卦象类比。
数:蓍策营数。
理:象数逻辑。
占:实际切入。
即象数是纲,理占是目,一经一纬。
易学里八卦类象是64卦类象的基础,严格地说,八卦类象还是对万物的一种分类,64卦则已经有了理的演绎性质。
数,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共识,每个民族的文明进程都没有离开过对数的研究,当代数学是集其大成者。易学里数的应用比较简单,但也有些混乱,常用的是取余数法,相当于用八卦为基本单位时用八进制数,用干支为基本单位时用十或十二进制数。《系辞》里的大衍演卦用的四进制。易数的本质是将万事万物纳入特定的易学体系。
理就是线索,比如广阔的空间复杂多变,人们用时间将之贯穿,这复杂多变的物质世界就看似有了条理。象是为了方便分析而对世界的分割,就象你把一个西瓜劈开八瓣,但我们知道,客观世界是因果连续的,没有绝对独立的事物存在,每个事物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每一丝每一缕都可以被人们提取出一种理来。理是易学思维中必不可少的,没有了它,象和数就成了静止的雕塑。
占是易的机枢。我在《周易雅正》后记里这样描述的:“术数,就是将预测对象代入卦体的一种运算。”卦体的象数理体现着共性的原理,具体问题还是要以一个切入点进行具体分析,这个代入运算的过程就是占。占的原则是:大胆分析,小心求证。如果不局限在占卜形式上,而从逻辑思维的角度,这不正是反映了从一般到具体的认识论原理么?
这时再看,就会发现象数理占有机结合,实在是难以割裂考虑。易奥秘于象数的演绎,易功业于理占的把握,通过这四个桥梁,易成为我们生活中日用而不知的智慧,一旦觉醒而自觉于易的璇玑呢?吾不知未来图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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